最新消息

News

【新竹市身障福利資訊】停車優惠說明

※交通處重要公告※

身心障礙者於公有路外(邊)收費停車場停車優惠辦法如下:

(一) 停車場優惠辦法:

1.乘載身心障礙者之車輛,車輛擺放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正本(仍於效期 內),全市收費路段(使用 PDA 電腦開單),收費路段一般停車格及身心障礙者專用停 車格,同一路段每日僅優惠一次,每次最高 3 小時,不滿 3 小時以 3 小時計(若離開 後返回同一路段或同一路段移動至不同車格,則不再優惠),超過 3 小時部分即依該 停車場收費費率逕行收費。如接獲停車繳費單請於 15 日內至交通處停車場管理科辦 理核銷,逾期即依規繳費。

2.署立新竹醫院旁之鐵道路、馬偕醫院旁之忠孝路、水源街及新源街、國泰醫院旁之振 興橋下、南門醫院旁之林森路及復興路等收費路段,身心障礙者就醫停車(檢附就醫 資料),優惠 6 小時停車,15 日內至交通處停車場管理科辦理核銷,逾期即依規繳 費。

(二) 停車場優惠辦法:

1、本市身心障礙者本人或搭載身心障礙者之車輛,請於出場時先至各停車場管理室辦 理停車優惠,身心障礙者本人駕駛之車輛,請出示身心障礙手冊及駕駛執照等證件供 查核,搭載身心障礙者之車輛,請乘坐之身心障礙者出示身心障礙手冊供查核,查核 無誤後,得辦理停車優惠手續,但上開優惠僅限出場之當日當次為限,非出場之當日 當次停車部分,依各停車場收費標準收費。上開優惠措施之當日為每日零時為屆,超 出當日零時部分,即依各停車場收費標準收費。

2、其他縣市身心障礙者本人或搭載身心障礙者之車輛,免費停車 3 小時,逾免費停車 時間之車輛,即依各場收費費率逕行收費。

(三)相關諮詢服務可電洽交通處停車場管理科(03)5216121 轉 483、484 或專線電話 (03)5234615。 

本網站使用 cookie 及相關技術分析來改善使用者體驗隱私條款 關閉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