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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資訊】身心障礙使用之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愈早申請愈省錢!

依牌照稅法規定,每一身障者可以有一輛車免徵牌照稅,符合免稅資格之車主向稅務局提出申請,經稅務局核准,當日即開始享有免稅待遇,所以愈早申請即可愈早免稅。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由於牌照稅是按日課徵,身障者免稅是以申請核准日做為免稅起始日,晚一天申請就會多繳一天稅。

另外免徵牌照稅係有條件限制,包括有駕照的身障者,車輛限本人所有;

無駕照的身障者,該車輛限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監護人或輔助人所有及汽缸總排氣量2,400CC(自用車免稅限額為11,230元)為免稅上限,
超過之稅額不予免徵。請符合資格之車主儘速申請,才能充分享有節稅待遇。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或撥03-5225161轉311、315、316或0800-086969轉0、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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