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您一起~守護我們的寶貝
我們的寶貝在未成年之前,都有父母或是法定代理人協助保護寶貝法律上的各項安全,然而在障礙者成年之後,是否仍具備這樣的保護呢?在法律上,只要年滿20歲就視為「成年」,在法律上就要擔負完全的行為責任!
在實務經驗中,我們發現有許多的身心障礙者(特別是心智障礙類別)會因不了解自己究竟簽了什麼文件資料,或是在不經意的狀況下簽了信用卡、保單、手機等的合約,而造成家庭中的經濟負擔~
為了避免我們的寶貝受到經濟財產上的安全威脅,協會特邀請協會顧問黃振洋律師來為我們說明身心障礙者在法律的行為責任。另外,為了讓家長更貼近了解「成年監護/輔助宣告」的相關流程、注意事項等,同時邀請新竹市政府社會處監護/輔助宣告的職務人來共同分享從「聲請到執行」需要了解及注意的細節,千萬不要錯過!
★座談會時間:107年5月26日(六)上午 9:30-12:30
★座談會地點:恆星學坊-食品據點(新竹市食品路67號3樓)
★報名電話:571-0167黃瀞緣社工 (日照家長可直接向各據點社工報名)
★備有中餐,請攜帶環保杯、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