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生活~甚麼是意定監護...
畫重點:
1.先簽約公證,受監護人失能後讓法官依據約定,指定協助生活的 特定監護人 。
2.可以依照需求指定不同領域有不同監護人。
3.心智障礙者目前並無法申請意定監護制度。
4.監護vs信託監察:
監護:照顧 受監護人 的生活
信託監察:確保財產依據信託人的規劃執行,以及依據監護/照顧人的 照顧需求費用 進行調整核定。
補充~
障礙者家屬可以【指定特定人選】擔任心智障礙者日後的【監護人】嗎?請教總會的社工督導,說明如下:
1.請確認該人選同意而且理解【監護人/輔助人】的角色。
2.填寫申請書狀時,建議親屬皆在同意書上簽名確認同意此安排。
3.家屬在申請監護/輔助宣告時,可以再申請狀中註明指定人選為第二順位。(但不是每個法官都會同意)
4.法院仍會依據適任與否進行裁定。
*監護制度是照顧責任,如果同時申請信託(選定監察人),即為照顧與財產管理分開負責。